巴西参议院最近恢复了一项法律,要求记者必须拥有新闻学学士学位。Felipe Correa写到,这个拟议的宪法修正案可能会进一步限制记者的行业。
2009年6月,巴西最高法院推翻了先前的决定: 决定要求所有执业记者必须有新闻学学士学位。 法院指出,推翻的决定是在1969年军事制度下通过的。这项决定侵犯了基本的言论自由和信息自由权利。 法院作出的咨询意见中参考了美洲人权法院的裁决。要求记者必须有新闻学学士学位与《美洲人权公约》第13条不相容。巴西是该公约的缔约国。
法院的决定是有争议性的:反对的声音说,这项决定将放宽40年来建立起的记者行业的就业结构,这意味着条件更差、工资低、稳定就业少、质量差的新闻工作者.。而另一方面,支持的声音称,巴西已经演变成一个更加民主的社会。 这场争论并没有结束。
2012年8月,在巴西全国记者工会的游说下,巴西参议院投票决定恢复了记者必须有新闻学文凭的要求,也通过了一条宪法修正案。 修正案(草案)规定 “非记者” 意味着没有就业合同、以该个人的名字发布与该人特长相关的技术、科学和文化方面的文章时,只能被注为合作者。修正案草案在参议院通过,但尚未在巴西国会通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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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t would be interesting to know whether other countries have similar regulations for journalists. In which countries journalists need a diploma or a license? Post here if you know any.